推理小說一向很對我的味,所以我的書大多都是推理小說,所以雖然我看得慢,至少每次翻開書也會看個數十頁,然後再去做自己的事,可是這次的書破了個人記錄了。

  記得在誠品拿到試讀本時,當時在捷運上迫不及待翻閱時,隨即被故事內容所吸引,陷入作者所描繪的世界裡,二十多分鐘的車程內,也不覺得累,便下決心買了,萬萬沒料到,買回來之後,閱讀速度如此緩慢,即便是史蒂芬.金-一袋白骨,擁有十幾頁的譯註,均在書末,閱讀途中,得不時翻至書末看譯註,也不如愛倫坡暗影這般。看這本書曾經只看了兩頁(不到),然後又放置一旁去做其他事情,並不是說有多糟糕,只是吸引力沒那麼大,想想當初在捷運上看得津津有味,真是匪夷所思(難不成鬼打牆)?

  然而看到某句之後,崩潰了,情不自禁的對書開罵,簡而言之就是在描述觸碰到一女子後,開心到靈魂出竅了!(註)我的天啊!這種詩意、煽情的字句,瞬間懷疑起手上這本莫非是言情小說?並不是說推理小說不可以有愛情成分(但看到現在也不敢說它就是推理小說了),只是太過羅曼史的用語,實在很難接受,況且主角是位律師,由於在乎真相,所以追查、求助,而以為這是主線且重要的,然而看到這句卻開始茫然,就好像在六法全書當中看到:「山無稜、天地合,才敢與君絕。」一般怪異、不明所以。

  我想,一開始的分析就是錯誤。怎麼能夠以為主角是位正常(熱血)的律師?依理性(普通)狀況而言,大抵都是如同主角的同伴那樣的律師吧!怎能夠以為怪異追查,僅僅只是出自於對偶像的熱愛,一股狂熱信眾追求而已?原來這樣的行為,不單單解釋主角對於坡的熱愛,還有那多且濃的感性,是這樣的吧!若不是這樣,真不懂為什麼會有這麼肉麻兮兮的話......。(徹底的把我打敗了,那一席話。)

  即便如此,卻仍然持續的閱讀中,因為有隨意翻閱的壞習慣,所以知道了結局頗重要的一部分,既然都已經窺探到結局了,為了知道結局完整的樣貌,也只好繼續看下去了,每當有書看不完的時候,我都會安慰自己,連魔戒這種磚塊書,你都看得完了,這區區的幾百頁為什麼不呢?噎、只希望慶幸有把它看完。

  這一切的抱怨,只是有了錯誤期待。
  
  奉上至理名言:期望越高;失望越大。



註1:

  我很難形容自己在觸碰這位女士時那種傳遍周身的感覺,儘管接觸如此短暫。那種感覺就彷彿我隨時可以被傳送到是上的任一角落,進入任何人的生命,幾乎像是脫離了自身肉體的侷限--可以說,那是一種靈性的感覺,像天際星辰一樣輕盈的感覺。

(完全沒有修改,就是這麼翻譯這麼寫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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