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歡是5•12四川地震災劫的遺孤,父母都不在,有善心人領養。但這小女孩一直不能相信事實,一度還失蹤逃跑,希望回到老家回到從前的日子,同親人一起……後來,養父母終於在車站找到她。帶她回“家”。
  
  後來,歡歡想通了,只能朝前看,要懂得感恩,珍惜,再也不要傷“新爸媽”的心。如同很多曆劫的孩子一樣,不得不接受命運安排,比任何同齡的人早熟。

  謝家為她改了新名字:“謝渺”。

  乍看,我們有些不明白。“渺”並非什麼好字,“渺小”、“渺茫”,都很卑怯,又沒前景。“渺渺”指極微、極遠、看不到希望——不過原來另有涵義,養父母但願女孩日後可以“眼泪少”。

  香港用繁體字,“淚”,透著奇怪,何以造字者把“戾氣”強拉過來呢?不過“淚”字右上角有一點,很好看。簡體字成“淚”,簡單明確:“目之水”,不浪漫,亦欠想像空間,看不出七情六欲千姿百態,但眼淚是目流出的水,總好過台語(閩南話)中的“目屎”如此殺風景吧。

  “目水少”不一定快樂,實在也回不去從前“歡歡”的歲月,但哭得少一點,起碼“不是不快樂”。
 
  每個人都是這樣成長了,面對一切,逃不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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