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曾經是讓我認為可以關心其他人們的生活,
看看他們的內心,然後給予關懷,
我以為這是一個好方法,認為多了一個管道,很好呀!

沒想到,我知道了別人並不想讓他人知道的事。
並不是要刻意刺探隱私,只是我發現了!

也許當初我不應該去證明的,證明這是事實,也許現在會好過點。




我的行徑宛如狗仔隊,
我應該讓眾人唾棄,
我怎麼可以這麼的惡劣,
別人沒有允許,我怎麼可以主動的去侵犯別人。
(不平之聲:但是這是網路呀,網路裡沒有秘密的。)

唉,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,
也許就是以後不再去別人的blog閒晃了吧!



別人的事,知道的越少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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